市江北分局公開招聘70人
根據《寧波市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及相關政策文件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70名。輔警不具有人民和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開展警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招聘崗位 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所屬單位輔警70名。(詳見附件1,附件可通過掃描二維碼下載,下同。) 02 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熱愛公安,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一般不超過40周歲; 4.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5.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工作能力、專業(yè)資質或專業(yè)技能; 6.具有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勤務輔警:大專及以上學歷。 文職輔警:本科及以上學歷, 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較強溝通協調能力。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國家綜合性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應聘輔警的,可以適當放寬學歷至高中(中專),但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賣淫嫖娼、賭博、酒后駕駛機動車、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 9.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適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03 報考程序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7日-4月20日。 2.報名方式:須將下載并完整填寫的《寧波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附件7)以附件形式發(fā)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并在郵件主題中注明應聘者姓名+應聘崗位。 報名咨詢電話:0574-81986093、18969852430吳老師。 受理時間: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條件,嚴格對照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本人自負; 2.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fā)現虛假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郵箱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4.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并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應聘人員所留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本人; 5.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的,一經發(fā)現,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不得再報考寧波市公安機關輔警。 04 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和家庭成員戶口簿復印件,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1份; 3.個人信用報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就業(yè)人員報考須提供就業(yè)以來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體測環(huán)節(jié)。 (二)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1、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達標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測評標準見附件3。參加體能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標,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心理素質測評 心理素質測評項目測試職業(yè)心理能力,考核為合格制,不計入總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參加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心理測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05 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基本法律知識、行政能力、書面表達、專業(yè)素養(yǎng)等,采用機考方式進行,試題由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統(tǒng)一制卷,考題分為判斷題、選擇題、簡答題、案例分析題,考試時間90分鐘。考試大綱和考場規(guī)則見附件4、附件5。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不設達標分。筆試具體時間于體測結束后另行通知。 06 面試 (一)面試名額 通過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guī)則另行公布。 (三)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統(tǒng)一公布,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07 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1:1.2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安排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見附件6。 (二)政治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3種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進行遞補。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政治考核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08 聘用管理 (一)聘用報到 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崗前培訓 招聘單位將適時組織新聘用輔警開展崗前集中封閉式培訓,培訓項目包括忠誠教育、職業(yè)養(yǎng)成、公安工作、警務技能、實踐教學等。通過日常表現考核、理論考試、技能測試、實踐鑒定等方式對聘用對象進行綜合評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09 勞動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員與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簽訂勞動合同。 (二)人員薪酬待遇具體根據江北區(qū)關于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的相關規(guī)定和具體崗位設置及用人單位內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區(qū)財政保障,實行崗位績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體檢、保險、撫恤慰問等福利待遇。 10 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體能測評、心理素質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測評、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應聘人員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核實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四)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五)應聘人員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六)寧波市公安機關員額內在職輔警不得報名應聘。 (七)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寧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輔警管理大隊負責解釋。 △掃碼下載附件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