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地點及相關材料
(一)時間:2022年12月10日(周六全天)(上、下午時段根據短信通知)
崗位 |
批次 |
備注 |
海虹公司投資管理 |
【上午】 |
各崗位具體到場時間,請按照短信通知時間為準 |
海益公司出納 交投公司出納 市政公司宣傳 | ||
技術管理部技術管理 市政公司前期管理 | ||
紀檢審計部副主任 紀檢審計部紀檢干事 |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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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部副經理 海虹公司運營管理 | ||
海益公司工程管理 交投公司工程管理 市政公司工程管理 |
(二)地點:寧波市海曙區柳汀街557號寧波人才大廈5樓會議室
(三)攜帶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國家教育部學信網學籍認證材料或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職稱證書、符合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關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對應年限的社保繳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及《健康申報表》(考生自行下載附件),(未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個人自動放棄)
招聘原公告鏈接地址:https://dfep.nbohrs.cn/news/info?newsId=0b33e993ea07462b801d1837f4bd4875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談通知單》,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談通知單》,按照《面談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談甄選,
注意:考點不提供考生車輛停放服務,請考生選擇綠色出行。
二、疫情防控: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確保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平穩做好人事考試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衛健委和省防控辦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將調整后的浙江考區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須自行準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在到達審核現場后應戴口罩有序排隊、保持人員間距,接受體溫測量和健康碼、行程卡、核酸報告等相關材料的核驗。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出示浙江“健康碼”綠碼、“通信大數據綠色行程卡”、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版或電子版),經現場查驗符合要求、測量體溫正常,提交《健康申報表》后入場參加。
(二)省外人員和省內市外人員抵甬后要盡快進行一次核酸“落地檢”,持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電子皆可)。去過疫情風險地區按相關防控規定處理,詳細參見浙江發布及我市、我區疫情防控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根據我省疫情防控管理政策,處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觀察和日常健康監測期的考生(受管控對象及措施以浙江省防控辦最新發布為準);
2.出現發熱、干咳等新冠肺炎十大癥狀的考生;
3.考試當天,浙江“健康碼”顯示為紅黃碼,或“行程卡”顯示為非綠碼的考生;
4.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無法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碼”、不配合入口檢測、不服從防疫管理以及經現場防疫人員判斷須轉送至定點醫療機構排查等情形的。
(四)考生須服從考點現場防疫檢測和管理,自覺有序從規定通道進入考點的規定區域范圍內。如有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呼吸困難、腹瀉等癥狀,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并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
(五)如有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或信息的,將取消考試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由于疫情實時變化,請考生在考前及時關注浙江省防控辦發布的最新健康管理措施等相關通知,遵從我市、我區疫情防控具體要求。
咨詢電話:0574-89020959(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寧波市海曙開發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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