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省市區關于一體建強“三支隊伍”建設要求,著力加強新時代高質量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全力打造“陽光教育、鄞德未來”教育品牌,為鄞州高質量打造現代化濱海大都市首善之區、在“勇當先行者、譜寫新篇章”征程中當先鋒作示范提供人才支持,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2025年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鄞德未來”儲備人才110名。現就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鄞州區教育系統簡介
鄞州區地處中國長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東部沿海,是承載寧波行政、經貿、金融、文教、科技、會展、航運服務功能的“都市核心”。鄞州區始終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地位,年均財政投入近30億元,現有公辦初級中學22所,九年一貫制學校6所,小學47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幼兒園73所。現有事業編制教師8190余人,近五年來,全區獲評高級教師職稱600人,自主培養特級教師10人,正高級教師22人,其中3名教師獲聘二級專技崗位。鄞州教育人堅守“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聚焦“品質教育、學在鄞州”的發展定位,先后獲評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區、省教育基本現代化區、省藝術教育實驗區、省“研學旅行”試點區、省幼小科學銜接實驗區、省勞動教育實驗區,近十年六次獲評全省教育業績考核優秀單位,教育發展水平處于省市前列。
二、選聘計劃和崗位
選聘“鄞德未來”儲備人才110名,其中“強師儲備人才”計劃40名、“名師儲備人才”計劃40名、“卓越教師儲備人才”計劃30名。
具體選聘崗位計劃和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附件2。
三、選聘對象與條件
(一)選聘對象
1.國內2025年(含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國(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畢業且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畢業生。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選聘范圍。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和敬業精神,服從組織分配;有志于從事教育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責任心、專業技能水平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具有選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選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系統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報名和資格確認、考試、簽約、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統一進行。
(一)系統報名
2024年9月13日—9月20日(每天8:30--20:00報名通道開放)。
符合選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掃描下方報考計劃對應二維碼,按提示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并選擇選聘崗位。
其中“卓越教師儲備人才”計劃,擬在上海、杭州、武漢和南京四個城市的高校舉行校園宣講,校園宣講當天將同步開放系統報名通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每位報考人員允許兼報不同選聘計劃,同一選聘計劃僅限報考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二)資格初審
根據填報的報名信息,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資格初審結束后,已報考人員可再次掃描報名二維碼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三)現場報名和資格確認
“強師儲備人才”計劃和“名師儲備人才”計劃的資格確認和考試初定在浙江金華進行,“卓越教師儲備人才”計劃的資格確認和考試初定在上海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通過資格初審或現場報名的均須攜帶紙質報名材料(詳見附件3),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視作放棄資格確認和后續環節。通過資格確認人員進入考試環節。
(四)考試
“強師儲備人才”計劃和“卓越教師儲備人才”計劃一般采取面試方式,“名師儲備人才”計劃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外通知。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內容主要為教育能力測試,總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或試講的形式,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分析應變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專業綜合素質,總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確認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務必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的,均視作放棄。
(1)“強師儲備人才”計劃
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與選聘崗位指標數比例超過(不含)6:1的,則該選聘崗位需先進行初試,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選聘崗位指標數1:6比例擇優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初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初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2)“名師儲備人才”計劃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與選聘崗位指標數比例超過(不含)6:1的,則該選聘崗位需先進行初試,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選聘崗位指標數1:6比例擇優確定入圍筆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初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筆試環節。初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在各選聘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選聘崗位指標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3)“卓越教師儲備人才”計劃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與選聘崗位指標數比例超過(不含)10:1的,則該選聘崗位人員需先進行筆試。未超過10:1(含)的直接采取面試方式。
在各選聘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選聘崗位指標數1:10比例擇優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與選聘崗位指標數比例超過(不含)10:1的,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未超過10:1(含)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強師儲備人才”計劃、“名師儲備人才”計劃和“卓越教師儲備人才”計劃在各選聘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相應選聘崗位指標數1:1比例確定入圍簽約、體檢和考察人選。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簽約、體檢和考察人選;若面試成績也并列,則另行加試。
考試總成績以及入圍簽約、體檢和考察人選名單于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示公告”、“教師招聘”欄公布(下同)。
(五)簽約
入圍人選須在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參加簽約(不簽訂擬聘用協議的,視作放棄,如高校尚未下發就業協議書或網簽的,須先與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簽訂相關協議),簽約后無正當理由違約放棄的,記入機關事業單位考試誠信檔案庫。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統一在寧波市進行。體檢與考察工作由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與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網站和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期取得學歷學位后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選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遞補規定
1.入圍面試人選在面試當天放棄或規定時間內遲到的,該選聘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2.在簽約、體檢和考察環節有放棄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公示結束前環節出現選聘崗位名額空缺以及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不予聘用的,在該選聘崗位考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遞補。
3.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由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報送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取消聘用資格,該選聘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選聘政策
1.新聘用人員優先納入骨干教師培養對象,由相應學科骨干教師進行一對一的幫帶指導,入職后如表現優秀并符合條件的,在職務晉升、輪崗交流、教育培訓等方面可予以優先考慮。
2.按照鄞州區有關規定享受安家補助、購房補貼等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政策。
七、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2.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戶籍以2024年9月10日(含)前戶口所在地為準。
3.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對待。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符合選聘崗位的要求。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報考時可憑國(境)外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
4.選聘崗位中所涉及的專業,均參照教育部最新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全國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如為本科學歷“專業類”、研究生學歷“學科類別(一級學科)”的已相應注明。國(境)外高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
5.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報考人員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
6.凡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含試用期內)人員須在參加簽約前,提供加蓋公章的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7.已入圍簽約人員,不得再參加“鄞德未來”儲備人才的其他相關選聘考試。
8.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本次選聘實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在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試用期,其中,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9.新聘用為中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若為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聘用起1年內取得相應崗位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10.報考人員在選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本次選聘公告由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本次公開選聘咨詢電話: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時間開放: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監督電話:0574-89188716(工作時間開放: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