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監察留置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35名,人員保障經費約9萬元/年左右(包括五險一金等),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執行留置看管勤務另按規定發放補貼。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慈溪市公安局留置看護管理大隊留置看護勤務輔警。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熱愛公安警務輔助工作、責任心強;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男性,年齡18周歲以上,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B1或B1以上駕駛證,40周歲以下);身高在170厘米以上,雙眼裸視力在4.8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生理缺陷;
5.具有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資格條件
勤務輔警:大專及以上學歷。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應聘的,可以適當放寬學歷至高中(中專),并可以優先錄取,但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簽。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法律法規信息的;
5.曾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
9.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兩年內曾報名參加同類公安編外人員招聘被錄用而放棄入職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4.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考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核、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督。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4時至17時,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滸山街道舊宅路28號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5樓507辦公室(慈百路西站往西200米、馬自達4S店旁)。
面試成績
4.聯系方式:樓警官0574-63331942/13805824433;李女士0574-63331948。
(二)資格審查及體能測評
應聘者統一到指定地點提交相關資料接受資格審查,以確定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攜帶家庭成員、近親屬戶口簿;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3.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外地戶口需提供連續居住證明。
就業人員報名須提供以往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體測環節。
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測評標準見附件1。參加體能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標,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公布或通知。
(三)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法律知識、行政能力、書面表達、邏輯思維等,采用書面答題方式進行,由判斷題、選擇題、簡答題、公文寫作題等其中幾個題型組成,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劃定。
筆試時間于體測結束后另行通知。
(四)面試
筆試合格人員全部納入面試,面試一般采用面談、答辯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面試時間、地點、規則于劃定合格線后另行通知。
事業單位招考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安排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見附件2。
(七)政治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政治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3種情形。
吉林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八)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招聘單位在一定范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進行遞補。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測評、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事業單位面試
(四)應聘人員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見習生
(五)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慈溪市公安局編外工作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