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3年寧波市海曙區各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3年寧波市海曙區各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已公布,根據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的合格分數線及本次招考有關公告規定,現將報考海曙區各機關單位職位考生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附件1)予以公布。
一、資格復審及體能測試時間、地點
1、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二級警長以下職位先資格復審,后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如下:
復審時間:3月7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地點:寧波市人民警察學校(寧波市奉化區中興東路288號)。
2、寧波市海曙區各機關單位招考職位(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二級警長以下和寧波市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隊二級主任科員以下職位除外)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如下:
時間:3月8日(星期三)(具體時間段見附件2)。
地點:寧波富邦大酒店(寧波市海曙區馬園路455號)。
3、寧波市海曙區綜合行政執法隊二級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先資格復審,后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如下:
復審時間:3月9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地點: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西門(躍龍路與步政路交叉口)。
二、資格復審
根據《2023年寧波市海曙區各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考試應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所須提供的證件材料詳見附件3。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證件(證明)不全、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或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則詳見附件4)。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四、面試安排
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后,面試對象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1.附件1.2023年寧波市海曙區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人員名單.xls
2.附件2.2023年寧波市海曙區各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安排表.xlsx
3.附件3.2023年寧波市海曙區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doc
4.附件4.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則.doc
寧波市海曙區公務員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