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事業(yè)單位招聘網發(fā)布浙江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浙江事業(yè)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充實寧波高新區(qū)機關各部門、事業(yè)單位和街道工作力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編外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剩捎霉_報名、統(tǒng)一面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簡歷篩選、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綜合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開展。
二、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3.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83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應聘:
(1)在刑事處罰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
的;
(3)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人數和崗位
機關各部門、事業(yè)單位11人,街道14人。具體崗位由區(qū)組織部進行統(tǒng)一分配。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
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
報考人員需填寫《寧波高新區(qū)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1)并簽名,同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2)一起發(fā)送至郵箱,報名機關考生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報名街道考生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的,視作無效;每位報考人員限選擇一個崗位意向,同時選擇多個意向的,取消報考資格;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時間:同報名時間
根據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詳見附件2)審核其報名資格。
(三)簡歷篩選
按公布的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簡歷篩選。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包含3:1)的,資格審查通過者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超過3:1的,對資格審查通過者進行簡歷篩選,按照3:1的比例進入面試。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區(qū)組織部還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考生憑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六)體檢
體檢對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通過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不足1:1的,全部進入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七)綜合考核
區(qū)組織部牽頭各部門(單位)、街道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綜合考核,一經發(fā)現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取消錄用資格。
(八)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波高新區(qū)網站(www.nbhtz.gov.cn)上公示3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自動放棄或確有問題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公示前環(huán)節(jié)若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視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或崗位調劑。
(九)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一個月。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由寧波高新區(qū)組織部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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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高新區(qū)組織部
2024年7月23日
原公告標題:寧波高新區(qū)機關各部門、事業(yè)單位及街道編外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來源鏈接:http://www.nbhtz.gov.cn/art/2024/7/23/art_1229021956_4414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