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甬人社發〔2024〕14號)等文件精神,奉化區錦屏街道決定面向就業困難人員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信息
奉化區錦屏街道基層公共環境與設施管理服務類崗位4名、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類崗位1名,具體信息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經認定的錦屏街道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即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處于無業狀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登記失業人員:①男性50周歲以上(含)、女性40周歲以上(含)且連續登記失業半年以上(含)人員;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③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人員;④連續領取失業保險金1年以上且仍處于失業中人員;⑤殘疾人。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手續按《寧波市貫徹落實穩就業政策實施辦法》(甬人社發(2023)22號)文件執行。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服從用人單位管理。
三、薪資待遇
不低于我區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四、招聘程序
1.確定人選。有意向的就業困難人員于2024年9月25日-9月30日期間,向所在社區(村)提出上崗申請,并填寫《奉化區公益性崗位上崗申請表》(附件2)。由錦屏街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初審、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同意。
2.招用公示。擬招用名單在其居住地進行公示,內容包含姓名、戶籍所在地、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簽訂合同。公示無異議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與招用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五、其他說明
1.公益性崗位不得安置在其他單位或團體組織擔任(含掛名)法人、負責人、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理事或其他高管等職務的人員。
2.本公告未盡事宜根據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