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市教育事業穩步發展,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我市中小學(幼兒園)師資現狀和2024年教師招聘計劃,經商市有關部門同意,決定招聘2024年第二批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
2024年我市計劃招聘第二批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87名,具體招聘崗位和指標詳見招聘崗位分布表(附件1)。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指標1:3比例的(以研究生要求報考的崗位不足指標1:2比例的),核減或調節相應指標,指標調節辦法詳見附件1說明。
二、
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三、招聘對象
1.第一類:寧波市戶籍或高考時寧波市生源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第二類:寧波市戶籍或高考時寧波市生源且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的社會人員。
3.第三類:不受戶籍或教師資格證書限制的其他人員。
(1)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報考人員,不受戶籍和教師資格證書限制;
(2)北京師范大學余姚實驗學校教師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3)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部屬師范院校以及部分學科特色建設師范院校(附件3)的高校畢業生,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以2023年8月31日為準)前100名國(境)外的高校畢業生,不受教師資格證書限制。
四、報考條件
1.政治條件: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并安心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素養,服從組織安排,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懲處記錄。
2.年齡條件: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北京師范大學余姚實驗學校教師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為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學歷條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部分崗位需研究生學歷,詳見招聘崗位分布表。社會人員在報名截止前須已取得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經教育部相關機構認證的國(境)外學歷等同于國內學歷。
4.戶籍條件:戶籍入戶時間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研究生學歷、北京師范大學余姚實驗學校教師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戶籍不限。
5.教師資格證書條件:第一、二類招聘對象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已獲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證書且普通話等級達到相應等級。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部屬師范院校以及部分學科特色建設師范院校(附件3)的高校畢業生,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以2023年8月31日為準)前100名國(境)外的高校畢業生或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報考人員,不受教師資格證書限制。
6.專業條件:要求所持教師資格證書須同報考崗位對口。不受教師資格證書限制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須同報考崗位對口(以研究生身份報考的,研究生專業或本科專業對口其一即可)。
7.其他特殊條件:詳見招聘崗位分布表備注欄(附件1)。
8.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公務員、現役軍人。
(2)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采用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辦法進行擇優聘用。
考試包含筆試、綜合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1.北京師范大學余姚實驗學校教師招聘崗位和高中崗位的報考人員,應依次參加筆試、綜合能力測試和面試三項考試,綜合能力測試入圍和面試入圍辦法詳見下文相關條文。
2.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崗位的報考人員應依次參加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項考試,專業技能測試入圍和面試入圍辦法詳見下文相關條文。
3.無綜合能力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崗位的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兩項考試,面試入圍辦法詳見下文相關條文。
(一)報名
1.網上報名
時間為2024年4月9日9:00—4月11日16:00。報考人員在此規定時限內,登陸“余姚市教師招聘報名系統”(http://www.yuyaojiaoyuju.cc)(以下簡稱“網上”),注冊成功后,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如實完整地錄入報名信息(填寫時確保信息準確、齊全,上傳照片需近期免冠正面頭像照),并按“保存”,逾期不再受理。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網上報名期限截止后不得改報其他招聘崗位。因招聘崗位錯填、漏填造成的報名不成功,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4月12日9:00—4月13日16:00;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
時間:2024年4月15日9:00—16:00。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4.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4月15日9:00—4月16日16:00。
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紕召M標準:50元/人(浙價費〔2018〕21號)。
5.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4:30。報考人員登陸“余姚市教師招聘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 筆試時間為2024年4月27日下午14:00,地點詳見準考證上說明。
2.筆試科目一門,內容主要為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教材教法及相關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基礎理論知識。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3.筆試成績公布后劃定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具體劃定方法:各崗位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若平均分不足60分,以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
4.下一輪考試入圍對象確定
(1)綜合能力測試對象確定:在筆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指標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綜合能力測試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的全部入圍,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入圍。
(2)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對象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指標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業技能測試對象。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若比例劃定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入圍專業技能測試。
(3)無綜合能力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面試對象確定:按招聘崗位指標一定的比例(崗位指標1—2人按1:3比例,3人及以上按1:2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若比例劃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入圍面試。
(三)現場資格復審
1.現場資格復核時間、地點在“網上”通知。
2.現場資格復審對象:擬入圍綜合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的報考人員。
3.報考人員應本人參加現場資格復核,且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確認,逾期不再受理。因審核材料不齊或其他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復核的、現場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不能進入下一輪考試。
4.現場資格復核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報名登記表(須登錄報名系統進行打印,樣張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
(3)戶口簿(或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憑生源地報考人員另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
(4)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留學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或在讀證明);報考北京師范大學余姚實驗學校初中教師和高中教師招聘崗位的應聘者還需提供學位證書;
(5)教師資格證書(或已獲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合格證書和普通話等級證書),不受教師資格證書限制的報考人員除外。
(6)其他有關證明。
(四)綜合能力測試
報考北京師范大學余姚實驗學校教師招聘崗位和高中崗位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須參加綜合能力測試。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在“網上”另行通知。
1.綜合能力測試主要內容:教育教學觀念、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心理素質、才藝特長、在校學習表現等。以面談方式為主,時間3分鐘,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人員。
2.面試入圍對象確定:根據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50%,按招聘崗位指標一定的比例(崗位指標1-2人按1:3比例,3人及以上按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若比例劃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入圍面試。
3.不按規定參加綜合能力測試者,視為棄權。
(五)專業技能測試
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崗位在面試前組織進行一次專業技能測試。具體測試內容、時間和地點在“網上”另行通知。
1.專業技能測試主要內容: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與該崗位相關的特長。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人員。
2.面試入圍對象確定:根據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按招聘崗位指標一定的比例(崗位指標1-2人按1:3比例,3人及以上按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若比例劃定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入圍面試。
3.不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能測試者,視為棄權。
(六) 面試
1. 面試形式:面試采用模擬上課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反應能力、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有關知識。成績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人員。
2. 面試時間和地點,在“網上”另行通知。
3.不按規定參加面試者,視為棄權。
(七)考試成績公布
1.考試成績公布:筆試、綜合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將適時在“網上”公布。
2.考試總成績組成:
(1)北京師范大學余姚實驗學校教師招聘崗位和高中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綜合能力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2)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20%。
(3)無綜合能力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八)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組織體檢。若同一招聘崗位最后一名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總成績和筆試成績皆相同,有綜合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依次按綜合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總成績相同,且筆試成績和綜合能力測試(專業技能成績)也相同時,則另行加筆試確定。
2.體檢名單公布后因體檢棄權而空缺的名額,可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上述第一條規則執行,其余情況一律不予遞補。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作自動棄權,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九)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對象的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2021年9月17日發布)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名單將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1.擬聘用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簽約手續;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社會人員現有工作單位的,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人事關系手續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與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待畢業派遣報到后,辦理聘用手續。
2.擬聘用人員不按規定報到的、國內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如期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認證的相關學歷證書的(或認證證書不符合招聘要求的)、逾期不報到的、不服從教育局統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3.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4.同一招聘崗位的擬聘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學校(統招和定向未明確學校的,簽約時明確供選擇的學校)。若同一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筆試、綜合能力測試、技能測試和面試的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學校;如各項成績均相同,則抽簽決定優先選擇權。
5.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人員聘用制度,并實行試聘期。試聘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定級。無教師資格證書的聘用人員須在聘用起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6. 新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它說明
1.報名時與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尚在勞動合同期內(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征得單位同意。
2.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核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其他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詳見附件6)執行。
3.我市教育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教育部門無關。
4.本次招聘在余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余姚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監督下進行。
七、本簡章由余姚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74)89553220,89553232,89553225,89553233
技術咨詢電話:(0574)89553151
監督電話:(0574)89553211,89553222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
附件1 2024年余姚市第二批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招聘崗位分布表
附件2 2024年余姚市第二批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樣張)
附件3 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名單和部屬師范院校及部分學科特色建設師范院校名單
余姚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